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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法获得赔偿法援诉前调解七天办结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本报济宁4月8日讯今年2月份,李强(化名)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由于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而肇事司机已在事故中死亡,通过交通事故处理的途径无法获得赔偿,李强的父亲无奈申请法律援助,意图起诉李强的雇主张某,经过济宁市法援中心诉前调解,仅用了7天时间,就达成了赔偿协议。

       家住梁山县的某村民李强自2009年起随济宁市中区个体老板张某开吊车,今年2月,在自曲阜市某工地下班回家的路上,李强乘坐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经医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强作为乘员无责任,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因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且驾驶员已死亡,李强的家人无法通过交通事故处理途径获得赔偿。3月5日,李强的父亲来到了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意图起诉雇主张某。接到申请后,法院中心立刻启动了“ 诉前调解”程序,在办理案件审批的同时指派了法援中心的律师为其办理。

       经法援中心律师介绍,该事故发生在李强下班途中,受害人所搭乘车辆是否雇主安排以及双方是否存在雇用关系等关键证据因受害人的死亡难以取证,于是办案律师调取了大量证人证言和工资证明等书证,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办案律师多次和雇主张某联系,最终在3月12日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一次性给付李强家人9.6万元赔偿款,并当场给付。双方当事人对此协议均表示满意,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仅用了7天的时间就圆满办结。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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