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肇事
交通资讯
事故处理
相同文章
交通法规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知识
交通肇事
事故处理
交通资讯
相同文章
交通法规
事故案例
交通安全
事故认定
事故诉讼
事故赔偿
酒后驾车
事故鉴定
交通知识
文章详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从何时开始实
123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4日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责任强制制度从何时开始实施?原先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如何处理?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车祸后受伤该如何应急处置?
2.刹车离合同时踩非常危险
3.女士开车安全知识必备
4.特殊路段行车技巧
5.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的责任承担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