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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翻车身亡获施工方赔偿

123发布时间:2017年2月1日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酒后驾驶车辆出车祸后,居然还有理。最后还从“肇事者”那里取回了赔偿金额25万余元。真是很新奇。

  黄某酒后驾车行驶至永春县东平镇高速路口施工路段时,车辆冲出路面翻入边坡,抢救无效死亡。10月22日下午15时,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施工方中铁十一局四公司赔偿原告25万余元。

  今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黄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从永春湖洋镇往桃城镇,途中超速行驶,行至位于东平镇高速路口施工路段时,车辆冲出路面外,翻入3米深的边坡。翻车时黄某摔出车外,后被送至永春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应对该起事故负全责。据悉,该肇事路段属于被告中铁十一局莆永A3项目部在进行地面施工时临时开通的一条路道。死者家属认为,事故发生时施工路段并未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导致黄某翻车身亡,遂将施工方、承包方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廉政监督员、媒体

  因受害人黄某酒后驾车且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有相当的过错,依法可减轻被告的责任。法院遂判决:由施工方中铁十一局四公司承担3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25万余元。

  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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