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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出台相关治理方案 让干净车辆扮靓津城

123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0日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在本报的连续报道和市民的热烈响应中,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车容车貌管理,保持机动车辆车容整洁,有效控制和减少车体脏污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于昨天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动车辆车体脏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尽责尽力,从即日起开展专项治理机动车辆车体脏污工作。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和《天津市城市容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辆在本市范围内行驶应当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凡车体脏污,车底、车轮附着有大量泥沙,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的,应当及时清洗干净,并达到下列标准:车体整洁,无明显浮土污迹、无锈蚀残破;车轮干净,目测无明显泥沙;车体无乱张贴、无非(违)法广告。

  为落实管理责任,市市容园林委组织指导、监督落实、协调推动全市机动车车体脏污治理工作;负责环卫扫保车辆、生活废弃物运输车辆、园林绿化作业车辆的清洁管理,同时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改进作业方式、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道路清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机动车辆清洗的规划、标准、管理措施、监管办法及行业发展政策。利用机动车检验环节严把车容车貌关,对外观破损、漆面锈蚀、车身卫生差及非法张贴广告和车贴的机动车,不得上线检验,并要求车主及时进行修复、清理;强化路面管理,对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负责各类停(存)车场停放车辆的清洁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车主及时清理脏污车辆。

  市交通港口局负责公交车、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车辆的清洁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对车体脏污车辆的稽查,确保不洁车辆不出场(站)、不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整洁客运出租汽车运营车辆依法进行教育、处罚;积极推进公交、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试点的建设工作,为相关车辆的车体清洁提供保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办)负责指导推动机关公务用车的清洁管理,完善车辆清洁保养制度,确保机关公务用车整洁、脏污车辆不出单位。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渣土和建筑垃圾装运车辆、工程施工运输车辆的清洁管理,将车辆的清洁工作作为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施工工地出入口处必须配置清洗保洁设备,确保不洁车辆不出工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市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和由车辆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要求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让干净车辆扮靓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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