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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沈阳交通肇事律师  Tags: 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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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抓人么

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不一定抓人,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认定来确定;

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在当代社会现在对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的伤亡和死亡的话,是可以进行一定的逮捕措施的,当然这种逮捕措施的话,他也是必须要分情况的,比如说如果说人员在逃,那么就应当立即的采取一些措施,否则会危害到日后的一个审判的过程。

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其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不管是暂扣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要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为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且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扣押车辆应当制作扣押清单。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

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其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是可以进行暂扣,但是暂扣要求符合规定的情形,依法采取暂扣措施。并且也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返还暂扣的车辆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得以暂扣形式变相没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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